邹人字[2005]35号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接市科学技术干部处文件通知,经省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张新明等4名专业技术人员已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邹平县人事局
2005年12月30日
主任医师1名(其任职资格确定时间为2004年12月26日)
张新明
高级工程师1名(其任职资格确定时间为2004年11月28日)
赵洪明
副研究馆员2名
李维进(其任职资格确定时间为2004年10月27日)
刘希华(其任职资格确定时间为200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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