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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15:30: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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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与同级的报名资格审核,具体负责报考人员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经历的审查确认。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县区报考人员并在《质量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上盖章,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科审查市直报考人员并在《质量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上盖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黄河五路317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四楼,电话:0543-3181382) 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教材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的《质量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盖章的)、《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登记表和信息卡均需粘贴好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聘任证、继续教育证书(上述证件均须原件)等有关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县人事局工资科干股报名(地址:政务大楼515室,联系电话:4261425)报名。报名时间:2007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五、信息管理 (一)填涂报名通用信息卡时注意: 1、单位代码统一填涂“000”; 2、报名点代码: 滨城区—2301、惠民县—2302、阳信县—2303 无棣县—2304、沾化县—2305、博兴县—2306 邹平县—2307、市 直—2308、开发区—2309 3、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信息见下表
(二)针对原来考生报名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报名信息错填漏填现象,请各位考生于2007年4月10日—12日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进行数据核对,出现错误的考生请于上述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更改,过期将不再办理更改手续,责任自负。 (三)2007年6 月18日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各级人事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互相协调、紧密合作,共同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材料要采取谁审查、谁签章、谁负责的方法,严格把关。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证书和证明、填写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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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邹平人才 责任编辑:邹平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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