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所有工种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照片必须盖压角章)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如户口薄,驾驶证,工作证等一律不能作为身份证明。
2、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熟知“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迟到者按考生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考生在操作技能考核时须再上交与准考证上同底版照片两张。
二、 特殊工种考生须知
一、中式面点师考生须知
1、思想准备:考生应从思想上重视,遵守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2、项目内容:
(1)指定面点:初级工二个;中级工二个;高级工三个。考试时从辅导教材(中餐烹饪)中选出作为指定。
(2)指定面点备选:水饺 家常饼 银丝卷 蒸包 菊花酥 荷花酥 四喜饺 鸳鸯蒸饺 酥盒子
(3)自选面点:初级工二个;中级工二个;高级工二个;自选面点与指定面点不能重复。
3、原料准备:考场只准备指定面点品种原料,自选面点品种原料由考生自备。
4、个人卫生:要准备好干净的工作服、发帽,剪净指甲,在考场要做到符合要求。
5、工具:小擀面杖、刀具自带。
二、中式烹调师考生须知
1、考核内容
(1)热菜
初级工自选菜2个,指定菜2 个
中级工自选菜2个,指定菜2 个
高级工自选菜3个,指定菜3个
(2)冷菜
中级工、高级工各制作一个大花拼(盘子不小于12寸)
2、说明
(1)考生自带工作服、工作帽、刀具。
(2)指定、自选菜品不能重复,自选菜原料及特殊调味品自己准备。
(3)考场内只准备常用调味品。
(4)所用主、辅原料不准提前细加工。
(5)全部菜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营业员、收银员考生须知
技能操作考核:自带算盘
四、保管员考生须知
技能操作考核:自带计算器(要求无汉字及存储功能)、直尺、铅笔等文具.
五、维修电工考生须知
技能操作考核:自带电工常用工具一套及万用表、电烙铁
六、焊工考生须知
技能操作考核:直径60—80毫米,壁厚3—5毫米,单面打坡口,每人2块,与管材相匹配焊条.
七、木工考生须知
1、工具:长刨、中刨、净刨、直尺、拐尺、活拐尺、木凿、锯、斧锤等.
材料、要求:优质硬杂木;锯材不得有开裂、斜锯、死节、腐朽等缺陷.
2、所备材料只允许刨光二个面.
初级、中级、高级每人自备下列材料:(单位:毫米)
(1)405×285×28 1块
(2)40×35×455 4根
(3)30×30×405 2根
(4)35×30×285 2根
(5)50×30×405 2根
(6)50×30×285 2根
三、 各工种操作考核项目
管道工技能操作考核内容
管子套丝、管子对接焊
其它工种操作考核项目
以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指导用书操作技能习题集为全部内容,考核项目以实效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选择。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位置参加考核,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试位置或考场的;
(三)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四)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操作,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操作的;
(五)故意损坏考核用道具的;
(六)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考核成绩无效处理、不得继续参加理论考试、2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二)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协助他人参与操作技能考核的;
(四)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五)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替考行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二)扰乱治安行为:考试期间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三)附加处理:对违纪违规人员,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作弊行为等情况,并通知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或解聘。
五、操作技能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的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照片必须盖压角章)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如户口薄、驾驶证、工作证等一律不能作为身份证明。
三、考生报到后到指定地点集合侯考,由监考人员按工种和考核级别等排列顺序,依次到考评员处参加操作技能考核。考生要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四、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和寻呼机(手机和寻呼机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主动放在指定的存放物品处。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操作。考务人员发出考试开始口令后,方可开始操作;考试结束口令发出后,应停止操作,继续操作不记入成绩。
六、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务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不得在考场及规定范围内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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