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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0 11:04: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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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符合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办理免考和放宽外语成绩手续。请有关单位务于5月23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报县人事局工资科干股(政务大楼515室,电话:4261425)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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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邹平人才 责任编辑:邹平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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