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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年度滨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交通技校考点各工种考生须知及考核内容

日期:2008-10-9 8:29:30     来源:     点击:  ·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照片必须盖压角章)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如户口薄,驾驶证,工作证等一律不能作为身份证明。

  2、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熟知“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迟到者按考生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考生在操作技能考核时须再上交与准考证上同底版照片两张。

  二、汽车驾形驶员、汽车维修工及拖拉机驾驶员技能操作考试注意事项

  一、汽车驾驶员操作考试场地按照标准车辆设计,考场内备有标准考试车辆(小车为桑塔纳和皮卡;大车为EQ1090)。考生也可自带符合标准的车辆参加考试,汽车修理工和拖拉机驾驶员勿需自带考试设备和工具。

  二、各工种各级别技能操作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报到时间到指定的考场检录处签到集合,由考务人员讲解考试程序和评分标准,之后按考生所带考试车辆自然停车顺序到检录处抽签选定考试顺序和项目。

  三、汽车驾驶员考生自带车辆考前必须依次停放在技校东院门口以西公路右侧。

  四、考生考试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驾驶员必须同时持驾驶证参见考试。

  三、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及拖拉机驾驶员操作考核项目。

  一、汽车驾驶员

  (一)初级工考核项目

  1、定点停车;  2、公路掉头;   3、压点行驶;

  4、“8”字行驶;5、“蛇”形进退;6、限时识别交通标志

  (二)中级工考核项目

  1、定点停车;  2、公路掉头;   3、压点行驶;

  4、“8”字行驶;5、“蛇”形进退;6、气门间隙调整

  (三)高级工考核项目

  1、压点行驶;  2、“8”字行驶;   3、“蛇”形进退;  4、限时识别高速公路标志及货物储运包装标志; 5、前轮前束调整;  6、发动机异响诊断

  二、汽车修理工

  (一)初级工考核项目

  1、发动机怠速的检查与调整;

  2、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的检查与调整;

  3、点火正时的检查与调整;

  4、气缸盖的拆装;

  5、活塞环的更换;

  6、汽油发动机排放超标故障的诊断与排除。

  (二)中级工考核项目

  1、气门间隙的检查与调整;

  2、连杆轴承间隙的检查;

  3、活塞环的检查与更换;

  4、气缸盖的检修;

  5、起动机的检修;

  6、发动机怠速不稳的故障诊断与排除。

  (三)高级工考核项目

  1、电控燃油喷射发动机执行器的检测;

  2、鼓式制动器间隙的检查与调整;

  3、动力转向器的检修;

  4、起动机的检修;

  5、利用真空表对发动机的综合故障进行诊断与排除;

  6、电喷发动机加速不良的故障诊断与排除。

  三、拖拉机驾驶员考核项目

  (一)初级工考核项目

  1、调整295柴油机供油时间;

  2、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3、调整拖拉机前束值;

  4、检查调整拖拉机中央传动;

  5、配制电解液;

  6、更换拖拉机液压系统油。

  (二)中级工考核项目

  1、对蓄电池进行初充电;

  2、调整泰山-12拖拉机液压系提升器总成;

  3、调整195柴油机中央传动;

  4、检查调整拖拉机中央传动;

  5、检查调整喷油器的喷油压力;

  6、检查调整泰山-25拖拉机的离合器。

  (三)高级工考核项目

  1、调整195A型柴油机气门间隙;

  2、对蓄电池进行初充电;

  3、检查调整拖拉机中央传动;

  4、调整上海-50拖拉机前轮前束;

  5、检查调整拖拉机离合器和变速箱同心度;

  6、更换拖拉机液压系统油。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位置参加考核,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试位置或考场的;

  (三)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四)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操作,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操作的;

  (五)故意损坏考核用道具的;

  (六)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考核成绩无效处理、不得继续参加理论考试、2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二)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协助他人参与操作技能考核的;

  (四)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五)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替考行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二)扰乱治安行为:考试期间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三)附加处理:对违纪违规人员,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作弊行为等情况,并通知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或解聘。

  五、操作技能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的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照片必须盖压角章)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如户口薄、驾驶证、工作证等一律不能作为身份证明。

  三、考生报到后到指定地点集合侯考,由监考人员按工种和考核级别等排列顺序,依次到考评员处参加操作技能考核。考生要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四、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和寻呼机(手机和寻呼机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主动放在指定的存放物品处。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操作。考务人员发出考试开始口令后,方可开始操作;考试结束口令发出后,应停止操作,继续操作不记入成绩。

  六、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务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不得在考场及规定范围内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行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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