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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2007年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 |||||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7 19:55: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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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2007年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7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市公安机关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级公安机关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人员毕业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之前),且均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公安警察院校往届毕业生未录用到公安机关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已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山东省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 我市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07年3月21日—3月25日 查询、缴费时间:2007年3月22日—27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用人部门组织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各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在 2 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滨州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4月1 日—6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120元。 报考普通管理职位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的限制;报考专业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所学专业方面的条件。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 3 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 l 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 2 人以上的,按 1:3 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于3月22日—3月27日17:30以前到市政府大楼729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公安部命制,全省使用同一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批。 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7日—8日: 4月7日下午 2:30-4:00 公安基础知识 4月8日上午 8:30-11:00 申论 4月8日下午 2:30-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部门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9人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滨州人才网(www.bzrc.cn)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市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需于3月22日—3月27日17:30以前到市政府大楼729房间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在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按市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及复印件;没有择业期或已出择业期未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其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提交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和退伍证。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滨州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面试考务费70元。报考人员要亲自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市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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