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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抓紧办理工改后急需处理的工资事项的通知 | |||||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 8:36: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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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办理工改后急需处理的工资事项的通知 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目前,我县2006年工资改革已经完成。按照新工资政策规定要求,以下工资事项急需办理,请各单位于8月15日抓紧时间到人事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8月15日后将安排2007年1月后应处理的工资工作。当前急需处理的工资事项如下: 1、为2006.12试用期满需要转正定级的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为2006.12前已到达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3、为2006.07-2006.12到达退休年龄,并已经按旧政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重新按照新政策办理退休手续(2007.01以后到达退休年龄的稍后再统一部署办理); 4、乡镇农林水工作人员,工改前已按国发[1983]74号享受浮动转固定工资的人员,这次工改继续高套工资; 5、06工改后,2006.07-2006.12职务晋升的人员(单位性质发生变化的人员因还没有政策规定暂时不能处理); 6、为2006.08教育系统因聘任而专业技术职务发生变化的人员(包括高职低聘人员)处理工资; 7、为2006.07-2006.12因取得高学历而未处理工资的人员进行工资处理。 8、工改中涉及连续工龄问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个人写出书面申请(表明详细简历及申请事由),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人事局审批。凡参加过93年工资改革的人员,须提供93年工资套改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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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邹平人才 责任编辑:邹平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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