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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须知 | |||||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5 15:5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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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登记、派遣、落户手续 1、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自7月1日起开始报到,报到期限为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已落实就业单位(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直接办理派遣手续。 2、毕业生必须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报到以后才能在当地人事部门报到登记。 毕业生网上报到程序:省内院校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使用“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省外院校毕业生,回省报到的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上注册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和相关复印件到滨洲市人事部局(咨询电话0543-3181977)办理报到、激活网上账号等手续,然后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使用“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 3、在网上报到后,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毕业证(本科生带学位证)、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需要落户的毕业生须携带家庭户口本),到县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填写“大中专毕业生择业登记表”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报到后应妥善保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备将来办理改派时使用。 4、毕业生报到后,持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出具的《大中专生落户介绍信》、学校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和落户地的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5、国家计划外招生的自费毕业生,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个人学籍档案办理求职登记手续,登记时收取存档费60元。 6、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报到时须上交有关证件。 二、档案转递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计划内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到滨州市人事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邹平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毕业生自带档案的,须在报到的同时将学校密封好的档案交县人才服务中心,不交或私自拆阅档案的,后果自负。 2、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就业指导 1、毕业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了解有关政策和程序,以指导顺利就业。 2、邹平县人才服务中心每月18日举办人才供需见面会,每周五上午举办人才专场招聘会,希望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踊跃参加。 3、毕业生可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查阅最新人才资讯、招聘信息以及发布求职简历。 邹平县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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