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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邹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浏览次数:6442

 

关于做好2023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

邹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邹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邹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邹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长期在邹平市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名师、名医选拔范围内人员),均可参加邹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的评选。选拔工作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

选拔时,首次参评的,以近五年内取得的业务成绩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连续参评的,以近三年内取得的业务成绩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邹平市外的获奖项目及一般性国外获奖项目,不作为评审依据,只在综合衡量时参考。

已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及邹平市级人才工程,仍在管理期内的,不重复参与评选。管理期结束后,未获得滨州市级以上人才称号的,若符合评选条件,并有新业绩、新贡献的,可以继续参与评选。同一人选最多支持两个管理期,曾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工程支持的,视同已获得一个管理期支持。同一人选只能参与一类基层优秀人才评选。

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选拔数量

2023拟推荐选拔邹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最多不超过3人,管理期为3年,管理期自入选的下一年度算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选拔条件严格推荐,好中选优,宁缺勿滥,一般只推荐1名人选,优先推荐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三、选拔程序

邹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人选的推荐工作由各镇街及邹平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推荐过程中,要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初审意见。经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形成推荐人选。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呈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在呈报人选所在单位和呈报部门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推荐人选情况组织初评,最终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展示和答辩环节的人选名单。申报人选数量达不到比例的,相应缩减评选名额,申报人选数量低于3人的,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根据现场展示和答辩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实地考察、全面核实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和推荐材料

(一)申报、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申报、推荐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简介、专家委员会评议推

荐情况(包括专家委员会名单、评议情况、推荐名次)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结果)等,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样式参照附件5)。综合报告须加盖呈报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3.《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7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公章);

4.《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1 份;

5.其他附件材料1份。包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张贴公示公告的图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限报5件,一项内容不得在各类中重复填写);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复印封面、编委、目录、准印张数及字数页码);SCI、EI收录证明等;承担的技术开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及项目完成后的专家鉴定意见等。申报材料目录1份,所有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并加盖单位印章和经办人签字,首页为目录,装订成册。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各呈报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需在《附件材料目录》(附件4)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zprsjzc@163.com)。各呈报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时间要求。各呈报单位务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邹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财税劳动大厦1210室,联系电话:4269105)

五、组织实施

做好邹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赋予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要以此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广泛宣传我市专业技术带头人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他们为榜样,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登记表

2.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3.渤海英才·基层优秀人才专业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附件材料目录(样本)                        

5.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样本)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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