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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浏览次数:5145

各镇(街道)人社所,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各自主评价备案单位:

为贯彻落实《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21〕7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加快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壮大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的具体措施,自今年3月7日开始到各镇(街道)实地调研指导,后因疫情影响,致使该项工作一度中止。现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自5月9日起恢复对我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调研指导;同时根据节前下发的《关于征询2022年度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单位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局拟定了各备案单位2022年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目标,请各备案单位从有利于单位长远发展的高度,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提前谋划,逐步形成人才梯队,储备支撑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各类技能人才,根据拟定意见,慎重确定本年度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目标;各镇(街道)人社所,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请根据征询意见的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各镇(街道、开发区)2022年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目标汇总表,并根据具体通知,做好对辖区内自主评价备案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调研指导的组织配合工作。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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