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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人才政策解读之人才服务篇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次数:72859

  一、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

  高层次人才范围

  1、国家级有关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其他相当于此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2、齐鲁杰出人才奖(提名奖)获得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及其他相当于此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3、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人员。

  4、由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或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人员所组建高水平创新团队的成员。

  5、卫生、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具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奖项或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6、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奖项、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人员及其指导教师;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7、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以上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在邹平市全职工作,且与邹平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其配偶未在滨州市就业的,可以申请安置。

  办理原则

  1、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现就业单位及个人情况,按照同性质对口原则安置。

  2、邹平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则上在邹平市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是设区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可申请安置在滨州市直部门单位。

  3、高层次人才配偶属非公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以及未就业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帮助推荐就业创业。

  办理流程

  步骤一:个人申请

  高层次人才向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配偶调动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邹平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申请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2、高层次人才结婚证复印件,人才称号认定文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属于高层次人才范围第七项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高层次人才在邹平全职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高层次人才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在编在岗证明等相关材料。

  步骤二:单位上报

  1、各单位高层次人才配偶意向安置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安置原则和个人意愿,统一向市委组织部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配偶符合条件,意向在滨州市直部门单位安置的,根据以上流程上报后,由邹平市委组织部统一向滨州市委组织部申报)。

  2、各单位高层次人才配偶意向安置在我市非公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安置原则和个人意愿,统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步骤三:推荐择岗

  1、高层次人才配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高层次人才申请,配偶的专长、任职能力以及安置单位的编制空缺情况等,向我市对口的部门单位或申请的相同性质的部门单位进行推荐,确定意向接收单位。

  2、高层次人才配偶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根据企业需求和个人情况,确定意向接收单位。

  3、高层次人才配偶属于非公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高层次人才申请,配偶的专长、任职能力等,向市内相关企业、组织推荐,确定意向接收单位。

  步骤四:办理手续

  意向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考察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配手续。

  有关要求

  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单位可随时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申请。

  各单位高层次人才配偶申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安置的,请将个人申请提供的材料报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4262207;邮箱:rencaizouping@126.com

  各单位高层次人才配偶申请非公企业或其他组织安置的,请将个人申请提供的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4269102;邮箱:rbj4269102@163.com

 

  二、医疗保健

  支持政策:

  滨州市:市、县市区分别至少指定1家医院,加挂“人才医疗保健定点医院”。按照《滨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见“灯塔-滨州党建”网站),新引进或在滨州申报入选仍在管理期内的各类人才中,A类、B类人才享受2000//年的免费健康查体待遇,C类人才享受1350//年的免费健康查体待遇,D类人才及E类中的“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在定点医院享受600//年的免费健康查体待遇,每年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邹平市:组织邹平市级以上优秀人才开展免费健康查体。

  申报条件:年度新引进或在滨州申报入选仍在管理期(无管理期的,以近5年取得相应人才称号为准)的人才,主要包括《滨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和“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邹平市评选人才可参加邹平市组织的健康查体。

  申报所需材料:公布文件、证书,与我市用人单位合作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0543-4262207、市人社局 0543-2182001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