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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3794

关于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的公告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2万元,每家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毕业5年以内(2018-2022年毕业),在邹平市租用独立经营场所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特殊教育类毕业生、台港澳大学生),并且未享受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5000元。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与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领取。

二、申报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营业执照(在邹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法人身份证;

2、财务报表(有正常营业收入、近一年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单位公户)。

4、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提示:法人本人携带单位公章前来办理。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1、法人身份证、社保卡;

2、学信网学历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租赁合同及收据(或发票);

5、毕业证书;

6、经营场所照片(3张彩色打印)及1分钟视频。

提示:1、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各1份。

2、法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审核地点

集中申报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30日(正常工作日)。材料不齐全、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及逾期的均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邹平市鹤伴一路39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6室)

咨询电话:0543-2182007

 

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