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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4-24     浏览次数:3763

 

 
关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提高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努力打造“微笑服务•和谐就业”公共就业优质服务品牌。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细服务助推就业,坚持创新服务保障就业”为工作要求,以“人本服务、务实高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一系列主题活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公共就业服务行为,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形象,推动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主题
“微笑服务•和谐就业
三、活动范围
以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体,向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延伸。
    四、活动内容
(一)实行统一的“微笑服务•和谐就业”服务标识。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统一佩带服务标识,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张贴、悬挂,全面树立标志性的服务理念和服务形象。
(二)制定规范的就业服务岗位标准。制定“微笑服务基本标准”、“和谐就业倡议”等框架式标准(见附件1)。各镇办进一步细化完善,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就业服务岗位标准。
(三)完善就业服务承诺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AB角”工作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见附件2)。各镇办进一步充实完善,形成一整套的就业服务承诺制度。
(四)打造标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的就业服务流程。在“查询业务自主制、普通业务柜员制、专项业务专区制”的框架思路下,根据实际,打造适合工作要求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流程。
(五)推行现代就业服务模式。以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和业务经办全程计算机管理为基础,开发完善新型服务功能,逐步推行“人性化、个性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现代就业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主要措施
(一)开展服务理念教育活动,保证服务意识到位。积极倡导“躬耕为民”服务理念,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对优秀服务行业的观摩学习、讨论交流、参观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职业道德、职业修养、职业规范、职业行为教育,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民、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
(二)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保证服务素质到位。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使广大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有关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开展资格认证培训,以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和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培训为重点,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开展“劳动99”三版应用技术培训,运用现代化手段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服务;开展公共服务礼仪知识讲座,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三)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保证精细服务到位。通过在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微笑服务提示牌、标志牌、示范岗和服务满意度测评器,张贴宣传画,佩戴服务标志,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微笑服务品牌,树立微笑服务形象。
(四)开展创新服务推广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到位。实行亮牌上岗,实行公开服务内容、程序、标准和责任人“四公开”;建立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效能评价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积极探索推行电子政务、手机信息系统、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应用,丰富公共就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开展素质测评、职业规划、职业分析、心理咨询等就业服务,不断推进就业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创新现代就业服务模式。
(五)开展服务实践活动,保证服务效能到位。实行负责人窗口轮流执岗代班制度,在一线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文明用语征集推广活动,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评选活动;开展信息化服务大练兵活动,形成学业务、学技能、服好务的良好氛围,把“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融入每个工作环节,贯穿公共就业服务的全过程。
(六)实行公开承诺服务,提高服务满意度。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兑诺制度,开展首问负责制,实行一次性告知和“AB角”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实行限时办结制,明确办理时限,严格执行,提高工作效率;推行服务社会公开承诺,各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要面向社会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各项服务按时、按标准兑现承诺。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1年9-10月)。召开动员会议,统一广大干部职工对主题活动的思想认识,对“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2011年10月—2012年8月)。认真组织,扎实推进,通过开展系列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定期调度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开展主题活动的新鲜经验和创新做法,切实把主题活动引向深入。
(三)阶段评估(2012年9-12月)。在自评的基础上,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现场评估,通过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的群众满意度进行评价。
(四)品牌推广(2013年-2015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品牌评选推广活动,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打造全省、全市知名就业服务品牌。
七、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微笑服务•和谐就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就业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办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组织、有安排、有部署、有保障。
    (二)注重工作创新和机制建设。“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要与解决就业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结合,注重就业服务的制度、工作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要着力加强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建设,把“微笑服务”形成常态化、品牌化,真正建立起微笑服务、优质服务、满意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和新经验,为主题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微笑服务基本标准、和谐就业倡议.doc
2、就业服务承诺制度.doc
3、邹平县“微笑服务•和谐就业”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
 
 
       
              ○一一年十月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