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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9     浏览次数:5111

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滨州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发〔2009〕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接受各年度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9—23日、26—27日(每日9:00—17:00)

     报考人员登陆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bz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统一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的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1),《诚信承诺书》由单位统一加盖单位公章。

      确认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单位经办人、考生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

     6、单位汇总后打印《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3)一份,附Excle电子版,上报人事局。

     (二)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邹平县人事局(地址:政务大楼515室,联系电话:4261425)。

 确认时间:10 月27-28日。以上报名所用毕业证、资格证请于11月3日-4日到政务大楼515室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2010年5月9日至5月14日,考生可直接在www.bzrsks.gov.cn网站下载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9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09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0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9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3、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0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

     4、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调整的情况及时地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

     六、教材征订

     (一)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编写的考试用书全部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并委托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征订发行,两家出版社均未委托社会上其他机构发行考试用书,请考生谨慎订购,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新编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根据新编考试大纲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

     考试大纲包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共五本考试辅导教材,每本考试辅导教材继续免费附送考试辅导光盘一张,帮助考生复习理解考试辅导教材相关内容。

     另外,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编著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09年)》供考生复习使用。

     (二)教材征订工作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各位考生可根据需要订购会计考试用书。请各有关单位对所需数量分别汇总,填写《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预订单》(附件2),报名确认时进行订购。

           

2009年10月19日

附件1.诚信承诺书.doc

     2.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doc 

     3.《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