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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1     浏览次数:2964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201333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在金融保险、外经外贸、财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及其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已获得过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201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此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业绩的,也不在推荐范围。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推荐选拔范围、推荐选拔条件、推荐选拔程序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好推荐选拔工作。要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专家所在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2013533号)和《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cm)“通知公告”或“机关子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下载。

二、需报送的材料:

1. 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附电子版)。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果)等内容,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由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签名的《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见附件5)。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
  2.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见附件1)1份(附电子版)。
  3. 《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5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附电子版)。
  4. 其他附件材料1套(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无行政职务证明;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三、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申报材料(附电子版)请务于2013年11月8日前上报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财税大厦2006室,联系电话:4269105)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样本)
    4.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
    5.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