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范围及标准
(一)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范围、已申领过补助,目前继续在我市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仍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二)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首次到我市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我市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其中,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补助标准提高50%,即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发放7500元、3000元、1500元生活补助。中科院所属研究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大学生,发放补助按“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标准执行。
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补助金额计算方法:2021年度上半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数×补助标准。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下方附件有操作手册)方式进行。申领人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左下方“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板块,通过“生活租房补助系统”申报(http://rs.binzhou.gov.cn/gcrc/class/index.php)。具体流程:企业注册(已在系统注册的,不再重复注册)→申领人注册(已注册并申领过补贴的,不再重复注册,可直接登录申请)→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大学生生活补助将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需在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
在线提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17:30。
联系电话:2182001
逾期未提交补助申报资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领机会。可在下次申领时间补交资料。
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系统操作手册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